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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人大  
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和党组工作。
分管人事和代表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联系服务中心。联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代表联络站。在开展代表工作及人事任免工作时负责联系县委、“一府一委两院”各所属相关部门。
分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联系县教体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县档案馆。
分管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联系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合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煤管局、县营商局、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分管办公室(信访办)、县人大常委会党支部、社会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林业委员会)。联系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湿地局、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协调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社会工作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