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剩余房源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05 09:03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  来源:住建局 

    为切实解决我县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让居民清晰知晓安置政策、精准享受安置权益,现对《集贤县剩余房源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原则
(一)出台目的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危房、火烧房、出行不便且唯一住房等住房安全与生活质量问题,通过盘活县域剩余房源,为住房困难群众提供稳定宜居的居住保障,让群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二)核心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享有平等参与权,安置对象、房源信息、分配结果等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2. 尊重居民意愿:全程遵循自愿原则,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参与安置、选择何种安置区域及房源,充分保障自主选择权。
二、核心条款解读:谁能享、怎么选、有哪些优惠
(一)安置对象:明确适用范围
本次安置面向集贤县建成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住房居民:
未征收的危房(有鉴定报告)、火烧房(有评估报告)、
出行不便(实地走访核查确认)且唯一住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地势低洼、长期积水出行不便的房屋。
 排除情形:原开发企业承担拆迁区域内的房屋,不纳入本次安置范围。
(二)安置区域与房源:两大区域可选,明确户型楼层
以福双路立交桥为界,划分两大安置区域,房源共计265套,额满即止:
桥北区域:房源位于康乐小区、集福小区,均为六楼;
桥南区域:房源位于南馨A区、南馨B区,提供五楼、六楼两种楼层选择,适配不同家庭需求。
(三)产权调换:核心补偿规则,按类型、楼层差异化核算
 产权调换是本次安置的核心方式,置换面积以《评估分户表》认定的原房屋实际结构和面积为准,具体规则如下:
1. 桥北区域(六楼)置换比例:
混合结构房屋:1:1.1(原房1㎡可换安置房1.1㎡);
砖木结构房屋:1:1.05(原房1㎡可换安置房1.05㎡);
土草结构房屋:1:1(原房1㎡可换安置房1㎡)。
2. 桥南区域置换比例:
选择五楼:1:1.15(原房1㎡可换安置房1.15㎡);
选择六楼:1:1.3(原房1㎡可换安置房1.3㎡),楼层优惠力度更大。
(四)楼层差价:明确补缴标准
   原房面积不足40㎡的住宅:按土建成本价1615元/㎡补至40㎡,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原房面积40㎡以上的住宅:按选定楼层单价补缴差价,具体单价将随房源信息一并公示。
(五)多重补贴优惠:减轻居住负担
1. 费用减免:安置后可享受一年物业费减免,直接降低入住后的生活成本;
2. 搬迁补贴:每户给予一次性800元搬迁费,覆盖搬家运输等相关支出;
3. 装修补助:产权性质为住宅的房屋,按原房置换后面积给予150元/㎡补助,折算后可冲抵安置房面积;非住宅性质房屋不享受此项补助;
4. 特殊情形补偿:火烧房、自然现象坍塌房(需为有照房屋):补交400元/㎡重置价格后,按有照房屋标准补偿;
有照无房:补交600元/㎡重置价格后,按有照房屋标准补偿;无照房屋:以评估价格为准,折算后按所安置楼层价格置换安置房面积。
(六)面积认定:以实测为准
   房屋产权调换后的最终安置面积,以不动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确保数据精准、权益清晰。
三、安置流程:七步走,清晰明了少跑腿
1. 申请登记
   符合条件的居民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所在社区填写《安置申请表》。报名按先后顺序登记,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尽早申请。
   2. 资格审核
   由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走访、部门协查等方式核实信息。审核结果将在各社区办公地点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居民监督。
3. 评估与拆除单位选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选定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开展入户评估;由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委托具备资质的拆除单位,负责后续房屋拆除工作,保障施工安全。
4. 房源公示
   安置房源的具体位置、户型、面积、楼层等详细信息,将在各社区办公地点公示,让居民充分了解房源情况,为选房做准备。
5. 公开选房
   通过公开抽签或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全程公开透明。居民按顺序选择房源,放弃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安置资格,后续不再安排房源。
6. 签订协议
   选房完成后,居民需与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明确安置方式、房屋面积、差价结算、搬迁时间等核心事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严格履行。
7. 房屋交付与入住
   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居民对安置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即可入住。
四、部门职责:找谁办、谁负责,协同保障安置落地
(一)社区:政策宣传与初审“第一站”
   负责解读安置政策,让居民知晓申请条件、流程及权益;
受理安置申请,初步核查“唯一住房”等核心条件,筛选符合要求的名单并公示;收集居民房源意愿,协调解决疑问与简单纠纷,配合评估鉴定工作。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信息“核查员”与“登记员”
   核查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确认是否为“唯一住房”,排除不符合条件人员;为安置后的居民办理新住房不动产登记手续,保障产权合法有效。
(三) 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安置工作“总协调”
统筹安置全流程,制定详细时间表,协调各部门联动;
管理与公示房源信息,组织公开选房,审核安置资格并公示;
处理居民异议,依法依规解决安置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四)其他相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保障安置工作顺利推进,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温馨提示
1. 本次《方案》建议居民密切关注社区通知,及时了解政策更新情况;
2. 申请过程中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安置资格;
3. 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房源信息等有异议的,可向所在社区或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反馈,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规范性文件http://www.jixian.gov.cn/jx/529/202608/c07_2518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