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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分类:规范性文件 |
| 文号:集政办规〔2025〕6号 |
发文日期:2025-09-01 15:59 |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 名称: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贤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键字:农药包,回收, |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贤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05 15:54
发布者:政务公开办
来源: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集贤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5年第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集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
集贤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美丽乡村战略,继续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切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我县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集贤和美丽乡村战略建设以及农业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回收处理体制机制,开展全链条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黑土地保护等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久久为功,扎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工作,努力营造生态环境友好、产品生态安全、田园风光秀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格局,为建设现代化新集贤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广“控源头、抓回收、促利用”的全链条治理模式,加强回收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总体回收处置率达到85%以上。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蔬菜生产基地及河湖管理范围和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内,回收处置率达到100%。河湖管理范围控制线以内和水源地保护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零丢弃和回收体系全覆盖、回收台账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回收范围
集贤县行政辖区内农药使用后被随处遗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包括不同容量的瓶、罐、袋、桶等包装废弃物,回收重点为河、湖、池塘、沟渠等水源地保护区、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等处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回收网点建设和管理。要按照“集中、方便、高效”和“防雨、防火、防渗漏”的原则,因地制宜的布设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明确每个回收站点的功能定位,加强回收网点建设和管理,原则上在每个行政村应至少建立1个回收点,每个农药经销门店均应设立回收仓(桶),回收所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暂存后交由各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统一保管。种植基地、农业园区、规模经营主体及其他农药使用大户应建立暂存点,回收和暂存其所使用农药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回收点、暂存点和县级集中收贮转运站均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制,符合“防雨、防渗漏、防扬撒”条件,切实保证所贮存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污染环境,同时要建立健全台账(包括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回收的包装物种类、规格数量、交回人、回收日期和转运去向等信息。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二)开展建立多种回收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我县内新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将实行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回收、奖励回收、积分管理、实物兑换等有效措施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要认真做好农药销售信息的统计监管,探索由生产者和经营者承担所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处理费用的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建立集农药使用者主动回收、村屯公益岗位义务回收、监测点植保员回收、农药经营门店回收、奖励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多种回收模式,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至县级储运站,降低在村级回收点、暂存点存放造成的潜在污染环境风险。废弃农药包装瓶为0.1元/个,废弃农药包装袋为0.05元/个,村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场地费300元/年。
(三)推进分类回收、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时,要按照白色塑料瓶、杂色塑料瓶和其他材质(玻璃、金属、铝箔等材质)分三类分别回收存放,以利于后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并交由具备资质的专门处理机构进行集中处理。实行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减少资源浪费,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对不能资源化利用的,可以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要大力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方式方法,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回收处置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垃圾回收处置体系中统筹推进。
(四)积极示范推广药瓶清洗技术和大包装农药。示范推广电动便携式农药瓶清洗器,大力推广农药瓶三次清洗技术,重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植保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示范配备农药瓶清洗设备,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努力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残留农药,避免浪费。实现从使用源头控制农药面源污染。要大力推广使用大包装农药,便于包装物回收,大幅度减少农业包装废弃物产生数量。
(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主体强化对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履行回收处理义务的日常监督,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回收处理义务、回收未建立台账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在“信用黑龙江”、集贤微言等平台公布,切实推动回收处理主体增强守法意识,确保回收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一项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生态保护事业,也是我县农业绿色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了全面完成好此项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方案要求,县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财政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各乡镇等单位为成员的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随组成单位主要领导的变更而自动顺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兼任。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资金保障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县、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指导资源化利用单位处置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集贤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水务局负责监管县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进入河流、水库等水体,避免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水质及水生态环境;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回收站点及人员管理工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合理布局建设回收站、选定回收站负责人,引导农户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送交给经营者或交送到村(屯)回收站。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村(屯)安排专人巡查,对农药使用者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清检,暂存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药、农膜、化肥的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回收和处理义务的监督管理,对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进行监管和违规整治及相应处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调查统计工作,回收治理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区域内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统筹管理工作。回收站点和回收人员的管理。
(二)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在回收与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从而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回收点的监督检查,对回收台账进行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频道、微信群、告示、横幅、宣传单、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间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电子台账使用技术培训,努力提升广大回收点负责人和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
(四)严格监督检查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谁生产、主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和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押金回收、奖励回收、积分管理、实物兑换等有效措施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要认真做好农药销售信息的统计监管,监督管理农药经营者对进货、销售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信息建设;与农药经营者签订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承诺书,对未按要求回收或回收工作不利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对未建立回收台账、未及时处理处置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进行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取消农药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和农药经营者农药经营许可、取消其经营资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重点检查“掌上植保”APP农药包装废弃物电子台账的使用和数据审核,确保回收、转运、归集、处理等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并以此为依据及时上报《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调度表》。
(五)考核与验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河湖长制、黑土地保护等工作考核指标,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护蓝天碧水沃土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黑农厅联规〔2021〕8号)文件要求,对我县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各乡镇村屯回收网点建设、回收进展、台账管理及防雨淋防渗漏等保障情况,并随时接受省市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附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唐晓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谭金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季森 县财政局局长
贺大文 双鸭山集贤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大辉 县水务局局长
邹 智 福利镇镇长
任栋煜 集贤镇镇长
唐真明 升昌镇镇长
徐宝东 丰乐镇镇长
关山越 太平镇镇长
杨玉莹 兴安乡乡长
赵鹏飞 永安乡书记
吴腾飞 腰屯乡乡长
陈 锐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振宇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政策解读:http://www.jixian.gov.cn/jx/190/202601/c07_241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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