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集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工业用地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2 10:59  发布者:集贤生态环境局  来源:集贤生态环境局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结合建设项目相关特点,现对集贤县集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工业用地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集贤县集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工业用地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长安村西南侧,原国营废弃红砖厂旧址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1631万元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生态恢复对象为废弃砖厂取土坑,对项目区废弃工业用地实施粉煤灰安全回填,回填完成后开展场地生态修复,回填修复区面积为44993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集贤县集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甄总
    电话:15765168999
    邮箱:369995355@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黑龙江环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经理
    联系电话:18845588220
    邮箱:58381734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Is7hr6WezdSI4yOkx2tGA 提取码: 5m6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网络填写、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