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1:20  发布者:集贤生态环境局  来源:集贤生态环境局 

关于作出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1

关于对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双集环审〔202516

2025-7-11

共有100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丰乐镇、兴安乡、福利镇、升昌镇、腰屯乡、永安乡、二九一和集贤镇等8个乡镇2个农场。

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469-4691244     通讯地址:集贤县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5900

双集环审〔2025〕16号关于对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