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11:19  发布者:集贤生态环境局  来源:集贤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4691244通讯地址:集贤县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邮编:1559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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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集贤县)

共有100个区域,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丰乐镇、兴安乡、福利镇、升昌镇、腰屯乡、永安乡、二九一和集贤镇等8个乡镇2个农场。

集贤县集茂生态投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辰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次对集贤县100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图斑总面积约227.73hm2,将100处图斑治理任务分2批次完成。第一批次任务,包括85处图斑,并根据要求分为五个片区,其中:片区1共24个图斑,片区2共15个图斑,片区3共7个图斑,片区4共22个图斑,片区5共17个图斑。第二批次任务,包括15处图斑。主要治理工程包括:整形工程、植被恢复工程、警示工程、后期管护和监测工程等分项工程。

生态环境防治措施:1、施工避开大风季节,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坡面清理过程产生的渣土应当及时运至平整区域内,进行压实处理。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季施工。施工作业面做到日清日结,防止因风蚀而造成水土流失。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3、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4、物料运输尽量避让环境敏感点,产尘的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苫盖措施,减轻运输扬尘污染5、整形工程中,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严禁不符合要求的填筑物进行回填,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6、项目不设料场、取土场,建筑材料运至100处废弃矿山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在废弃矿山外新增占地。

废水防治措施:1、降雨在矿区内低洼处汇集,收集用于洒水降尘,地势高矿坑一侧设置截水沟;2、不设置施工营地,在每个废弃矿山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废气防治措施:1、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遮盖防护措施,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2、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3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

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混凝土等其他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设备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邻近敏感点施工时,设1.8m高围挡,并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及居民午休时间(11:30~13:30)施工;2、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等措施。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封闭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