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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9 11:24
发布者: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集贤镇1户1人确定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风险点为“因病”,拟采取产业帮扶、健康帮扶等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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