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工程项目和集贤县升昌镇太昌村、太平镇太洪村、兴安乡兴一村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4 14:00  发布者: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部分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接下来咱们需要支付80%工程款5329958.03元;集贤县升昌镇太昌村、太平镇太洪村、兴安乡兴一村基础设施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0%。按合同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接下来咱们需要支付60%工程款3113048.66元。特此公示。
    为保障衔接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9-2611676
    受 理 单 位: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院内西侧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