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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贤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09:43
发布者: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关于集贤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集贤县2025年度第一批中省级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如下: 2025年收到第一批中省级衔接资金1687万元,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项目 1、集贤县福利镇青山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购置农机具2辆。 2、腰屯乡联丰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80万元,购置农机具4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3、永安乡富强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购置农机具1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4、集贤镇永富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购置农机具3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5、太平镇太恒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0万元。购置农机具4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6、升昌镇太升村2025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6万元,购置农机具1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7、升昌镇保丰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购置农机具4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8、兴安乡兴一村清洁服务机车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60万元,购置农机具12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9、太平镇太利村农机具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购置农机具1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0、丰乐镇太联村石砌边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40万元,建设边沟7.2公里(其中预计使用第二批资金70万元)。 11、福利镇红联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90万元,建设水泥路4.4公里。 三、其他项目 12、2025年项目管理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从中央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1%、省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中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约29万元,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13、2025年就业补助项目。根据《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对全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发放交通补助,每人800元。预留1万元,作为此类人群补助资金。 14、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助学补贴。计划对2025年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进行补助,预计6名,每生每学期发放助学补贴0.15万元,预计投入资金0.5万元,不足部分由上一年结余补齐。 15、2025年秋季“雨露计划”助学补贴。计划对2025年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进行补助,预计6名,每生每学期发放助学补贴0.15万元,预计投入资金0.5万元,不足部分由上一年结余补齐。 以上15个项目计划投入总资金1687万元,特此公告。 四、受理部门: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五、监督电话:04696115455,12317 六、通讯地址:集贤县农业农村局西侧二楼 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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