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集贤镇长安村温室大棚项目和太洪村农机具采购项目尾款的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3 10:41  发布者: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县计划实施的集贤镇长安村温室大棚项目和太洪村农机具采购项目都已全部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尾款304587.36元和923000元,特此公示。

为保障衔接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213日——1222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69-2611676
    受 理 单 位: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院内西侧二楼

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