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太平镇太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2023年7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0 13:49  发布者: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来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19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计划实施的2023年太平镇太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和2023年7个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竣工结算完毕,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现预拨付工程款分别为929283.38元和138441.47元

    为保障衔接补助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现对拨付资金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

公示时间:202411月20日——1129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69-2611676

    受 理 单 位:集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院内西侧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