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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1”机动车检测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5-02-14 09:40
发布者:发展研究中心
来源:集贤微言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的合法、规范、准确。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2+1”全覆盖监督检查。即:资质许可相关要求、合规经营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事项监督检查。
资质许可方面主要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不得使用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标志等11项内容。
合规经营方面主要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是否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方法、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是否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等7项内容。
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或者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调阅车辆检验报告、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以上内容的监督检查。经查,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检验检测机构宣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并现场为检验检测机构发放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风险告知书6份。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行为,不断提升检测能力、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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