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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11-05 10:57
发布者: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集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立因保管不善,将集贤县景苑山水B8号楼1单元301室,黑(2019)集贤县不动产权第00145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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